(一)民族构成
亚美尼亚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主体民族是亚美尼亚族,占人口总数的90%以上。其他民族主要有阿塞拜疆族、俄罗斯族、库尔德族、乌克兰族、白俄罗斯族、希腊族、亚述利亚族等。据2002年1月份统计,全国380万人口中,亚美尼亚族354.5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3.3% 万人,阿塞拜疆族9.88% 万人,占2.6%:白俄罗斯族6.08万人,占1.6% 库尔德族4.46万人,占1.7%。
(二)民族起源发展
亚美尼亚族是高加索地区的一个古老的民族,世世代代居住在阿拉拉特山区。古希腊历史雪茄希罗多德认为,亚美尼亚人是讲印欧语系人的后代,与弗里吉亚人有关。公元前1300年,生活在幼发拉底河西和高加索地区的弗里吉亚人建立了独立国家。公元前5世纪,亚美尼亚部族基本形成。公元前2世纪90年代,阿尔塔斯王朝建立了大亚美尼亚国。公元前95年至55年,亚美尼亚国十分强大,其版图包括现金巴黎和叙利亚的大部分地区。公元前55年以后亚美尼亚曾多次遭受侵略或征服。每次外族人入侵都迫使一部分亚美尼亚人迁移、散居到世界各地。前苏联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全苏的亚美尼亚族由415万人以上,其中,270万人在亚美尼亚本国,100万人居住在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两国和高加索其他地区以及中东地区,还有一些人移居西欧和美国等国家。
独立后,亚美尼亚政府重视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复兴和民族和睦的政策,欢迎国外的亚美尼亚亚侨民回归祖国,特别是来亚美尼亚投资的侨民,积极呼吁亚裔侨民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政府特别强调民族平等,各族人民和睦相处。该国独立后语1995年7月5日全民公决通过的新宪法第15条明文规定,“公民不管其民资、氏族、性别、语言、信仰,政治观点和其他观点”,社会出身、财产状况和其他情况如何,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自由和义务。”新宪法第37条还规定,“少数民族公民有权维护自己的传统,发展语言和文化。”该国法律规定,严厉禁止任何人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矛盾,制造氏族和宗族的仇恨。
(三)宗教
亚美尼亚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国内绝大多数居民信奉基仰东正教,境内俄罗斯族、乌克兰族和白俄罗斯族居民信仰东正教,其他少数民族信奉各自民族的宗教。公元300年亚美尼亚人接受基督教,并以此为国教。该国基督教属“格里高利”教派,其宗教教义和仪式与东正教相类似,但属于基督一性派。亚美尼亚“格里高利”教会,又称亚美尼亚亚使徒(正)教会,是亚美尼亚教会公开反对卡尔西顿会议的正统法令,改为主张耶稣基督一性论教义。公元7世纪初,格鲁吉亚教会脱离亚美尼亚教会公开反对卡尔西顿会议的正统法令,改为主张耶稣基督一性论教义。公元7世纪初,格鲁吉亚教会仍与科普特教会和叙利亚各派教会在教义上保持一致。其首领是驻埃奇米阿津的卡利科斯。亚美尼亚信徒(正)教会除坚持基督一性论外,还保持着亚美尼亚的传统礼仪,因此被公认为是亚美尼亚民族的护卫者。
独立后,亚美尼亚政府采取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政策,实行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方针。该国新宪法第23条明文规定,“每个人都有思维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亚美尼亚对宗教的原则立场是:提倡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允许宗教违宪。